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属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点意见
卢善和
律师
律师观点
原创文章
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异常事件,这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爆发、传播的疫情,包括当事人、医护人员、学界顶级专家在内的所有人都无法预见。且截至目前,针对本次疫情,世界范围内均没有研发出切实有效的治疗方式。由此可见,此次肺炎疫情属于全人类社会不可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其性质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。现在很多地方法院认为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,可以要求减免租金, 由法院酌情处理。如协商可从合同约定和当地法院有关审判精神找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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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13 11:54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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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善和觉得很赞